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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

台北市文化資產,包括市定古蹟、民俗歷史建築等。

歷史建築

根據中華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,古蹟分為三種,分別為國家古蹟(一級古蹟)、直轄市古蹟(二級古蹟)及縣市級古蹟(三級古蹟),其中1997年之前指定者,以一級、二級、三級區分,之後指定者則以主管機關劃分。

市定古蹟

又區分為直轄市定古蹟、縣(市)定古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