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沙岬燈塔興建於 明治 29年(1896年),於 明治 34年(1901年)完成。至今超過百年,為保存最完整之日治初期燈塔,民國 91年(2002年)由 桃園縣政府指定為古蹟。白沙岬燈塔塔高五層,原總高度 28.34公尺,二次大戰被盟軍飛機撞毀上半截燈具高度略減為27.7公尺(海平面算起 36.6公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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