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定古蹟

依據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審查指定並辦理公告的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、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,屬「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」類文化資產古蹟型。文化資產(古蹟、歷史建築、聚落類)中央主管機關為文化部。按《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》規定,在1997年6月30日以前公告之第一級古蹟視為國定...

市定古蹟

又區分為直轄市定古蹟、縣(市)定古蹟

市定古蹟

又區分為直轄市定古蹟、縣(市)定古蹟